典制清吏司
官署名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吏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度支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崔劼传》:“(崔劼)迁并省度支尚书,俄授京省,寻转五兵尚书。”其职掌与“度支尚书”略同。
官名。三国魏由大行令改名,掌接待四方宾客,管理诸郡设在京城的客邸。七品。隶大鸿胪。南齐亦置。官名,即大行令,三国魏改大行令为客馆令,掌接待四方宾客及郡国邸。属大鸿胪。南齐沿置。
学校名。清朝培养琉球留学生之机构,康熙二十三年(1684)琉球陪臣子弟四人赴京受业,均准入国子监就读,始称官学。其后,二十七年、雍正二年(1724)、乾隆二十五年(1760)、嘉庆十年(1805)、道
官名。见“诸军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次于左相。
见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。
官名。西晋王国置,率兵守卫王陵。南朝宋、梁,北齐俱置。帝、后之陵亦或置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。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