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科右给事中
官名。参见“兵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兵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①东汉末曹操置。为领兵之官。蜀、吴亦置。晋、南朝宋沿置,十六国前燕和北魏亦置。魏、晋、宋为四品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第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为从四品。② 清朝临时委派的军事统帅之一,品
官名。北魏置,为中秘书长官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○一《穆亮墓志》:“(亮)祖寿,侍中,征东大将军,领中秘书监,宜都文宣王。”
官名,西汉时匈奴设此官,属二十四长,位在当户下,分左右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左大且怨望……欲与汉和亲,左大且渠心害其事。”
①官吏更宿制度。始见于唐。太宗即位,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、门下二省,时时召以草制。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,命弘文馆学士一人,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。武则天文明元年(684)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,日一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即“左右领军卫”,见该条。
郡门下吏名。据《汉旧仪》记载,汉代丞相府有议曹,职参谋议。郡国亦置议曹,为门下之职,称为门下议曹。设官有掾、史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;且有置祭酒的,见《后汉书·任延传》;均属于散吏,可设
官名,西晋惠帝元康二年(292),改中书著作郎置,属秘书省。一说元康元年改。南北朝因之。详见“著作郎”。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弓矢是作战的工具,先秦时,王赐予臣下弓箭, 象征王授予专征伐的权力,西周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如《左传·僖二十八年》说:“周王赐晋文侯彤弓一,彤矢百,旅弓矢千,而命其敬服王命,
西夏官位。枢密位之一。
即“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