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纲司都纲
官名。明朝僧纲司主官,掌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。一人,从九品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设官不给俸禄。清朝各府沿置,详“都纲”。
官名。明朝僧纲司主官,掌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。一人,从九品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设官不给俸禄。清朝各府沿置,详“都纲”。
官名。宋至道元年(公元995年)太宗为皇侄等置教授。咸平初,命诸王府记室、翊善待讲分兼南、北宅教授。南宅即南宫,为太祖、大宗诸王之子孙所居,称为睦亲宅;北宅即北宫,为其他诸王子孙所居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
官署名。① 即枢密院,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改枢密院置,院使、副使各一人,直学士二人,后改为直崇政院;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复为枢密院。参见“枢密院”。②即资正院,元惠宗至元六年十二月(
吏名。春秋时即有是称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“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十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长。”金、元时亦置。掌路总管府至司县等衙门文书案牍和衙门事务。金朝分女真司吏与汉人司吏。汉人
库名。宋朝官府所开质库。以金银物品为抵押,可于此库贷钱,每贯月息三文,为期两年,到期不赎者,抵押品即充官物。
官名。北宋置勾当皇城司,以诸司使副使及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,掌宫城禁卫之事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医药。主官有提领一人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《逸周书·王会》:“为诸侯之有疾病者,阼阶之南祝淮氏,荣氏次之,珪瓒次之,皆西面,弥宗旁之。”孔晁注:“弥宗,官名。”
官署名。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掌大承华普庆寺僧众、寺产。二年,改为延禧监,又改崇祥监。四年,升崇祥院,秩正二品。泰定四年(1327),复改为总管府。天历元年(1328),改为崇祥总管府。
官名。南朝外殿中监属官,见《南齐书·高帝纪》 。
官名。南宋左藏南库置为次官,员一人,位在提领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