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详刑寺”。
官名。元置。为崇福司的长官。员额四人,从二品。叙利亚人聂思脱里派教徒爱薛及其子阿速歹、也里牙曾相继任此职。
对州长官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秦宓传》:“贫贱困苦,亦何时可以终身,卞和炫玉以耀世,宜一来,与州尊相见。”
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始置,为临时机构,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成立,议决关于简任和荐任官的惩戒。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《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》,改为常设机构,惟置于中央。设委员长一人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以内侍童贯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,带同签书枢密院衔。后改权领枢密院,宣和元年(1119)进为领枢密院事,为枢密院长官。其后,又以郑居中为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掌东京舍利军马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。
官名。宋朝中书门下属吏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置检正五房公事一人,总领孔目房、吏房、户房、兵礼房、刑房之事; 诸房各置检正公事二人,皆以京朝官充任。若以选人充任,则称习学公事。元丰(1078—10
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以诸色举人中有能习《开元礼》者,同一经之例,选人不限选数许习,但问大义一百条,试策三道。全通者超资与官; 义通七十条,试策通两道以上者,放及第; 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。九年以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八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均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