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议院交通委员会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七人,掌审查交通事项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七人,掌审查交通事项。
官名。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)大都督府置一员,与史、师掌分行检察州、县之市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乐官。掌讽诵诗歌劝导君主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“师箴,瞍赋、矇诵。”《国语·楚语上》: “史不失书,矇不失诵,以训御之。”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以上。
太守和刺史。《宋史·胡寅传》:“遴选守刺,久于其官。”
官署名。为长宁寺的佐,官,见“长宁寺”。
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汉制,凡诏丞相诣廷尉诏狱,不论有罪与否,受诏后即须自裁。有时皇帝虽不明令处死,只遣尚书令赐酒十石,牛一头,受赐的丞相便须自杀。其后历代凡大臣有罪,为顾全其体面,往往赐死,令其自杀。如
旧臣,指前帝之臣,非已死之臣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尽除去先帝之故臣,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率更寺,掌巡逻禁卫。设令、丞为长贰。
官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官”。
见“资善堂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