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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都章京
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原称“伊都额真”,雍正元年(1723)改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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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,以便分区任事,互相稽察。后遂定以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、四川、贵州属左,以江西、陕西、河南、山西、湖广、广西、云南属右。设左、右少卿各一人,正四品,佐寺卿掌驳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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