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鸾局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直长、收支都监、同监诸职,并设司吏二员。提点正五品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各一员。直长四员,正八品。收支都监正九品,设于世宗大定七年(1167),章宗明昌二年(1191)增设一员,一员掌受铺陈诸物,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亦设,隶大都留守司,秩正五品。置轮直怯薛大使四员,副使二员。辖烛刺赤、水手、针工、蜡烛四提领所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直长、收支都监、同监诸职,并设司吏二员。提点正五品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各一员。直长四员,正八品。收支都监正九品,设于世宗大定七年(1167),章宗明昌二年(1191)增设一员,一员掌受铺陈诸物,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亦设,隶大都留守司,秩正五品。置轮直怯薛大使四员,副使二员。辖烛刺赤、水手、针工、蜡烛四提领所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,府属不明。《北周六典·六官余录》引陈仲安《北史校勘记》说:“《通典》卷三十九“后周官品”无掌治上士,正三命有掌次上士。北史例讳治字,治或是次之讹。”
西汉末年京房为整顿吏治所奏考功课吏法。其法史文不详,惟晋灼述其大意谓:“令丞尉治一县, 崇教化,亡犯法者辄迁。有盗贼三日不发觉,则尉事也。令举之自除,二尉负其辜,率相准如此法”。元帝令朝臣会议,咸以京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领兵,随从征伐。多授予宗室。《三国志·孙峻传》: “孙权末,(峻)徙武卫都尉,为侍中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征伐或宿卫,位低于校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峻传》:“孙权末,徙武卫都尉,为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三年(715)十二月二十四日置,以为军器监长官,十一年罢; 肃宗乾元元年(758)又置,领弩、甲二坊。官名。唐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废军器监,置军器使,有大使一人、副使二人,判官二
官名。东魏置,负责地方上的军事事务。《周书·李棠传》:“时东魏又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,(刺史高)仲密但知民务而已。”南朝梁边境各戍亦置。见《北齐书·文宣纪》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武阶官概称。因武臣有东、西班诸司使副及横行诸使,故名。有时也泛指入朝列班的全体文武官员。宋代武官阶的概称。因为宋代武官阶有横行,东、西班诸司使及三班等,朝会时分行排在东、西及横列,故以班
铁路职名。北洋政府于各铁路管理局的警务、事务、工务、机务总段之下,设若干分段,各以分段长主管。
官名。即廪牺丞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捕鱼供膳及征牧渔税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牧人,中士四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三十人,徒三百人”, “掌以时䱷为梁。春献王鲔, 辨鱼物, 为
古代诸侯的学宫,其前有半圆的池水,名为泮水,故又称泮宫。明清时因称童生入学为入泮。参见“进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