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军都尉府
官署名。洪武二年(1369),改原都尉司而置,秩正三品。统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军及仪銮司,掌皇帝仪仗护卫。十五年罢,改置锦衣卫。
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。明初置拱卫司,管领校尉,属都督府。后改拱卫指挥使司,旋又改为都尉司,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 改为亲军都尉府,管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五卫军士。十五年(公元1382年)改置为锦衣卫,掌侍卫、缉捕、刑狱之事。参见“锦衣卫”。
官署名。洪武二年(1369),改原都尉司而置,秩正三品。统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军及仪銮司,掌皇帝仪仗护卫。十五年罢,改置锦衣卫。
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。明初置拱卫司,管领校尉,属都督府。后改拱卫指挥使司,旋又改为都尉司,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 改为亲军都尉府,管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五卫军士。十五年(公元1382年)改置为锦衣卫,掌侍卫、缉捕、刑狱之事。参见“锦衣卫”。
见“东路蒙古军元帅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、右司之职官。雍正七年(1729)设,每旗二人,左、右司各一人。负责掌管本旗印信。十三年省、改设印务参领。
官名。北魏置、统诸中散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职掌参见“中散”。官名。北魏置,从四品上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韦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见“同文寺”。
官名。秦置。西汉隶光禄勋,主中郎,秩比二千石。东汉时,部分侍郎、郎中亦归其统率。职掌宿卫殿门,出充车骑。东汉初年或参与战事; 又协助光禄勋典领郎官选举,有大臣丧事,则奉命持节策赠印绶或东园秘器。东汉末
郡守尊称,即 “明府君”汉朝三国皆然。《后汉书·张湛传》:“明府位尊德重,不宜自轻。” 李贤注:“郡守所居日府,府者尊高之称。”上下,朋友之间均可用。至唐朝,为县令俗称,明清为知县别称。1、汉朝对郡太
官名。魏晋为光禄勋属官,掌音乐之事。后代多为太乐令兼领,隶于太常。
士兵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兵(3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