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亭侯

爵名。汉制,列侯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、亭。亭侯即指列侯食邑为亭者。封爵不世袭,位视中二千石。三国魏文帝定爵制,亭侯为第九等,位在乡侯下、关内侯上,以嗣王庶子为之。晋朝亦置。南朝宋制,亭侯五品。南凉二千石长吏清高有惠化者封亭侯。陈制,亭侯八品,视千石。北朝北魏亦置。


爵名。列侯封地为亭的称亭侯,封地为县的称县侯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封超等五人为县侯,勋等七人为亭侯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列侯》:“列侯,所食县为侯国。本注曰:承秦爵二十等,为彻侯,金印紫绶,以赏有功。功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、亭,得臣其所食吏民。”其后,历代多沿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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