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通十三仓监督
官名。清代于京城建有禄米仓、南新仓、旧太仓、海运仓、北新仓、富新仓、兴平仓、太平仓、储济仓、本裕仓、丰盖仓等十一仓;于通州建有中仓、西仓二仓。统称为京通十三仓。各省运到京城的漕粮、按种类或支放用途分存各仓。白粮专供内府及王公、百官等食用,一般漕粮供发放八旗官俸兵米与养马饲料。各仓设满、汉监督二人。在京十一仓监督,由户部于各衙门保送记名人员内按次补用。通州二仓监督,由仓场侍郎于京仓监督内调补。分掌京、通各仓出纳事务。并有经承二十六人,攒典二十八人,协理各仓事务。
官名。清代于京城建有禄米仓、南新仓、旧太仓、海运仓、北新仓、富新仓、兴平仓、太平仓、储济仓、本裕仓、丰盖仓等十一仓;于通州建有中仓、西仓二仓。统称为京通十三仓。各省运到京城的漕粮、按种类或支放用途分存各仓。白粮专供内府及王公、百官等食用,一般漕粮供发放八旗官俸兵米与养马饲料。各仓设满、汉监督二人。在京十一仓监督,由户部于各衙门保送记名人员内按次补用。通州二仓监督,由仓场侍郎于京仓监督内调补。分掌京、通各仓出纳事务。并有经承二十六人,攒典二十八人,协理各仓事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七品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居室令置,属少府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原名居室,汉武帝太初元年改称保宫,其长官称令,有丞,掌宫室管理。其属有保宫狱。《汉书·苏武传》:“李陵曰:加以
官署名。民国时,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,为法院的第二级,旧称高等审判厅。审理内乱、外患、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,为三级法院中
见“功德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 置,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,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,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不久废知给事中事,以本司隶银台司,由枢密直学士领之。后另设知封驳司
官名。北宋若以官阶低者领安抚司事,则为管勾安抚司事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
流外官名。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,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。参见“贴司”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官名。清代顺治年间建奉天府,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;尹,满洲一人;丞,汉一人。其属有: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。所辖海防同知、军粮同知各一人,承德县知县、典史各一人。
①官署名合称。即尚书省六部所统二十四个部门: 吏部所领吏部、司封、司勋、考功,户部所领户部、度支、金部、仓部、礼部所领礼部、祠部、膳部、主客,兵部所领兵部、职方、驾部、库部,刑部所领刑部、都官、比部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