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职事官
唐朝以三公、三师及六省、一台、九寺、三监、十四卫、东宫诸司、王府、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。参见“京官”。
唐朝以三公、三师及六省、一台、九寺、三监、十四卫、东宫诸司、王府、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。参见“京官”。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官名。又称“兼尹”。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特简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,无正员。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、民事。
官名。宋朝殿试举人,初考官先定试卷等第,封弥后交复考官再评。又设详定官,负责就初考官和复考官所定等第,选择确定,事毕即罢。金朝于详定所置,掌详定律令。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,
官名。金朝置。掌贩卖食盐以佐军用。曾设在阳武。
官署名。 北齐置, 设丞。 隶太府寺中尚方署。
郡散吏名。晋置,为郡吏之长。《晋书·艺术·索紞传》,记紞为敦煌人,太守阴澹命为西閤祭酒,不就。参见“散吏”。
官名。北魏洛都时代,于畿郊经途要隘各置尉,职掌稽察行人,维持治安。北齐沿其制,于畿县各置行经途尉:邺县置十二行经途尉;临漳县左部尉所属有九行经途尉;成安县后部尉所属有十一行经途尉。据《隋书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亲卫府置,员十人,品秩同承议郎。选后妃之家有服亲属及翰林学士、三衙管军官在正任观察使以上者子孙充任,掌殿庭宿卫之事。五年罢。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
见“枢密直学士”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改修文馆为弘文馆,精选天下贤良文学之士五品以上者为之,以本官兼,无定员。令轮流宿直,听朝之际,引入内殿,讲论文义,商量政事,有时至夜分方罢。并掌详正图籍,教授生徒,朝廷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