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军断事官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正五品,又分设五司,分理各军府刑名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革断事及五司官。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正五品,又分设五司,分理各军府刑名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革断事及五司官。
官名。别称协统,清末新陆军一协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一人,从二品,由协都统充,简放。掌统辖全协。
唐代宦官或武臣所领宫廷机构,唐人通称为二十四使司,但使名却难以确指,散见于文献的内诸使,掌皇室庄田的有庄宅使、宫苑使、内园使、洛苑使,掌声色玩好的有教坊使、五坊使,掌宫廷作坊的有中尚使、内作使、文思使
官名。见“内翻书房”。
见“御前弓马子弟所”。
官名。 商朝置。掌刈获事务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县啬夫属官。掌县内农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 田律》: “百姓居田舍者毋敢(酤)酉(酒),田啬夫、部佐谨禁御之,有不从令者有罪。”又《厩苑律》: “以四月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黄皮室军。黄皮室为大帐皮室军之一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一、王国人不得任宿卫。《汉书·龚胜传》记“胜为郡吏,三举孝廉,以王国人,不得宿卫补吏。”二、王国人不得在中央任廷尉。《汉书·彭宣传》记宣“迁廷尉,以王国人,出为太原太守。”
官名。同“田人”。西周时期散国置。掌藉田。《散氏盘铭》: “散人小子眉,田戎微父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亦称“内傅母”,位在诸监之上。《王遗女墓志》: “又进尝食监。”“故超升傅姆焉,又赐品二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四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