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
官署名。秩从二品。隶宣政院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到十八年之间,简称乌思藏宣慰司。掌乌思(前藏)、藏(后藏)、纳里速古鲁孙(阿里三围)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五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一员。另设乌里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,纳里速古鲁孙元帅二员,擔里(檐里)管军招讨使一员,分掌戍守这一地区的蒙古军队。下辖十三个万户,分掌吐蕃各部军民政务。
官署名。秩从二品。隶宣政院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到十八年之间,简称乌思藏宣慰司。掌乌思(前藏)、藏(后藏)、纳里速古鲁孙(阿里三围)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五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一员。另设乌里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,纳里速古鲁孙元帅二员,擔里(檐里)管军招讨使一员,分掌戍守这一地区的蒙古军队。下辖十三个万户,分掌吐蕃各部军民政务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,东汉公府及大将军府皆置此官,掌上章表报书记,俸百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。官名。东汉置,为公府的属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记室令史,主上表章报书记。”参见“记室”。
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大同七年(541)置。员一人,九班。有助教二人。属国子祭酒,教授梁武帝所撰《孔子正言》。
选举制度。科举取录进士名目。始见于宋。初指文、武科殿试第二、三名,后专指第二名。明、清赐进士及第,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。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。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,南宋以至明清始专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官名。亦称“司文郎”。南朝梁武帝普通(520—527)中置,直寿光省,为皇帝的文学侍臣。《梁书·文学·任孝恭传》:“高祖闻其有才学,召入西省撰史。初为奉朝请,进直寿光省,为司文侍郎,俄兼中书通事舍人。
官吏名。唐朝始置。诸府州及方镇皆置孔目院,设都孔目一员,下设孔目若干,掌文书簿籍或财计出纳之事。因军府细事皆经其手,一孔一目无不综理,故名。玄宗开元五年(717)集贤书院曾置,员一人; 左右神策军亦各
官名。南朝梁太乐令所属有清商署丞。隋始置清商令,与丞共为清商署的正副主官,属太常寺。与太乐署分掌音乐之事,各有乐师。炀帝时废。
官名。西晋分中兵郎置,为尚书省右中兵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六品。属五兵尚书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中兵郎”。北魏复置,属七兵尚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