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叙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命官叙复之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命官叙复之事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掌管刀剑。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: “阖闾使掌剑大夫以莫耶献之。”
官名。南朝齐置。太常国学属官,员八人,五品。
① 辞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七十而致政”。郑玄注: “致政,还君事。”②归还所掌政权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郑玄注: “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,谓之周礼。营邑于土中,七年,致政成王。”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见“郡主”。娶郡主为妻者称郡马。欧阳修《归田录二》:“宗室女封郡主者,谓其夫为郡马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为天京 (今江苏南京) 江岸炮台水师主将,兼司海关税务。另设副佐将一员。
官名。金置,属给事局。掌傧赞受事兼司中宫印玺。员额二人,以内直充任,秩从六品。
官署名。始置于辽圣宗统和四年(986),长官为五州都管。属南面边防官,为镇抚云、应等州而设。
官名,汉置,为仅次于将军的武官,掌领军队,驻守辽东西部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十二月,复置辽东西部都尉官。”注:“安帝时以为属国都尉,在辽东郡昌黎城也。”
兼统两郡的太守的称谓。南朝有合两郡置一太守之制,其太守即称之为“双头郡太守”。亦有三郡合置一太守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