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瑞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奉皇后宝册。置中瑞卿五员,正三品; 丞二员,正四品。下设典簿二员,写懿旨必阇赤四员,译史一员,令史四员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奉宝册。其官有卿五员,正三品;丞二员,正四品;典簿二员,从七品;还有写懿旨必阇赤四人、译史一人、令史四人、知印一人、通事一人、奏差二人、典吏二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中瑞司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奉皇后宝册。置中瑞卿五员,正三品; 丞二员,正四品。下设典簿二员,写懿旨必阇赤四员,译史一员,令史四员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奉宝册。其官有卿五员,正三品;丞二员,正四品;典簿二员,从七品;还有写懿旨必阇赤四人、译史一人、令史四人、知印一人、通事一人、奏差二人、典吏二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中瑞司》。
汉朝官府属吏,秩多为百石,称百石卒史,唯三辅卒史称二百石。如《汉书·循吏传》载,黄霸入穀沈黎郡,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。西汉中叶以后至东汉,碑传少见。1、官名,秦汉皆置,为卿和郡的佐官,秩百石或二百石,位
官名。宋置, 见“殿试详定所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,员二十人,选卿监、正任刺史、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,掌殿陛护卫之事,属翊卫府。五年废。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
宋朝县役职名。以乡书手改置,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。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本为乡书手,隶于里正,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,天圣以后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任。后升为县役,称为乡司,职掌仍旧而地位有
地位卑微之官员。特用于官员谦称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改局置司,秩从五品,隶异样局总管府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见“道录院”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引礼舍人,员额三人,后裁去二人,掌按对宾客,赞相威仪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正九品上文散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改于秘书省置,十人,正七品,掌明经待问,唯诏所使。唐朝定制为正九品上文散官。北宋前期沿唐制,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徽
官名。明朝武职土官,非泛指。设置于湖广、云南、贵州某些苗民区,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,世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