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工部榷关监督”。
杂号将军名,西汉武帝时东越置,掌征伐。《史记·东越列传》:“东越素发兵距险,使徇北将军守武林,败楼船军数校尉……楼船将军率钱唐辕终古斩徇北将军。”
即世代传袭之职位。清制,凡立军功或阵亡者,国家赏恤爵位勋职,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。初定封爵之制,公、侯、伯之下未立子、男,而别立五等世职,共为八等。皆为满名。乾隆元年(1736)奏准,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
即“通政寺丞”。
见“绰尔齐巴”。
官名。① 东汉有中黄门冗从仆射,以宦官任之,掌皇宫禁卫。三国魏因其名而改置,任用士人,统营兵,负责宫禁侍卫,属光禄勋。员一人,五品。西晋沿置,与虎贲中郎将、羽林监合称三将。五品。东晋以后无营兵。南朝属
宋朝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统称。自知州、知县至监镇、知寨,皆属亲民官。选人改京官后,通常皆须任亲民官一次。亲理军民之事的地方官,汉、唐指郡守、刺史、县令;宋指知州、知府、知县等。见宋赵升《朝野类要二·称谓》
官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佐助视察长视察全省警务。(2)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省政府各厅,其职务为代表各厅考察所属机关及地方长官之工作。视察员分荐任及委任两等,抗战期间各省省政府紧缩组织,各厅
①职尊权重之官的泛称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:“生杀之柄,专在大臣。”② 官名。清朝置。如中央有内大臣、军机大臣、总理各国事务大臣,各部、院、寺设管理大臣; 对外有通商大臣、参赞大臣、领队大臣等; 由皇帝特
官名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七九三九片: “庚申贞,其令亚走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