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右皮室军长官。乃辽军重要将领。
官署名。隋朝始置,有开府一员,掌斥候伺非; 又有长史、司马及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,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、行参军三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开府为率,并置副率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太子右清道卫
春秋时郑国执政者的称谓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郑人使子展当国,子西听政,立子产为卿。”听政又称为政,参见“为政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船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西晋以来置国子学,有国子助教。东晋南朝沿置。另有太学博士教授太学生,但不设助教,北魏始置,协助太学博士教授学生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八品中。北齐置国子寺,于所领太学设二十员,从九品。诸
官名。北齐司农寺所属有石济水次仓,置令及丞,掌管储藏水运到石济的谷物。
命妇封号。汉始置,以武帝封平原君为始。北魏、北齐、北周亦见,无定制,多封皇后之母,高官之母、妻或郡公之妻,间或有封宫婢者。北周武帝保定二年(562)定柱国以下,帅都督以上母妻,授太夫人、夫人、郡君、县
官名。北周置。掌延纳王言,出宣帝命。一说为天官府属官。下设宣纳上士、宣纳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。府属不明,可能隶属于天官府,掌皇命传宣和接受章奏之事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卫玄传》:“
官署名。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,掌盗贼刑狱,后成为公府、将军府属曹,长官为参军。南朝沿置。北魏公府、诸州府,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、诸州府亦置,长官为参军事。常简称为“刑狱”。参见“贼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