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即下诏除授官职,适用于较高级官员的任命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(南朝陈定官品并遵梁制) 为十八班,而官有清浊,自十二班以上并诏授,表启不称姓。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数复为一等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庖人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其下设典庖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庖人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枢密院置。掌军兵校习,封桩阙额请给,催督驿递及湖南路边防之事。与其他各房由副承旨总领,自设令史、书令史佐理其事。宋枢密院属吏诸房之一。掌办中外校习,封
见“巡检”。官名。金朝在中都东、北部、中都西、南部和诸州置都巡检使各一员,正七品,掌界捕盗贼。中都东、北部巡检,在通州置司,分管大兴、漷阴、昌平、通顺、蓟、盈州。中都西、南都巡检,在梁山县置司,分管良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简称文选司郎中。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选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
官名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记载,西汉末,天水郡有骑都尉,治豲道县;安定郡有主骑都尉,治参县;似均为边郡主骑兵之都尉,而有固定治所者。
官名合称、北宋前期指御史台左巡使。右巡使、监祭使、廊下使、监香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皆罢。
官名。宋初置东、西上閤门副使,为武臣阶官,属横班使臣,品秩视员外郎 (六品)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各置二人,从七品,为閤门司副长官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改武臣官名,更名左武、右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任职或出行,若主管官府无印纸,可取官员本人台敕或宣札、公据,于背面批写某时差到干办某事、至某时替罢及有无不了事件等,由本司长官具衔签押盖印,称为背批。又官告后面批书官员三代、乡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