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百户所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等级,秩从七品,统军五十名以上,置百户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等级,秩从七品,统军五十名以上,置百户一员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。佐院长掌院务。详“法制院副院长”、“弼德院副院长”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清吏司之一。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原北平部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,改户部十二清吏司为四清吏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(1403
官名。北齐置。从九品上。参见“特牛局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分管皇帝生活起居,依所管具体事务分“尚食典御”、“尚药典御”等。北齐设“中尚食典御”、“中尚药典御”等。隋初门下省尚食、尚药局各置二人,正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奉御,隶殿内省。又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掌器物的造作。见《魏书·灵征志》。
参见“农工商部左参议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米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宋朝勇敢、效用兵资级名。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,以授有战功者。
内职掌名。隋太卜署所属有相师十人,掌相术。
金代考课县令的法规。考以六事:一为田野辟, 二为户口增,三为赋役平,四为盗贼息,五为军民和,六为词讼简。六事俱备为上等,升职一等;兼四事者为中等,减二资历;其次为下等,减一资历;否则为不称职,罢而降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