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护府
官署名。唐、宋皆置,掌抚慰周边,辑宁外寇。唐朝置都护一员、副都护二员,另有长史一员、司马一员以及录事、功、仓、户、兵曹参军事各一员,参军事三员。北宋有安东上都护府,领幽、易、涿、檀等十四州,上都护缺而不除。
官署名。唐、宋皆置,掌抚慰周边,辑宁外寇。唐朝置都护一员、副都护二员,另有长史一员、司马一员以及录事、功、仓、户、兵曹参军事各一员,参军事三员。北宋有安东上都护府,领幽、易、涿、檀等十四州,上都护缺而不除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大宗正卿副贰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因置,为大宗正寺次官,四品上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同木作、石作、瓦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,员额十人,掌以针术治病。
战车组成人员。西周制度,一乘战车有甲士十人,三人在车上,七人在车下,均由贵族或平民中的士担任,称为虎贲,具有军官身份。春秋时一乘战车仅有甲士三人,都在车上。
学官名。宋初学者依山林名胜创办书院教授生徒,其掌教者称山长。真宗大中祥符五年(1012),命朱式为岳麓山书院山长,其他书院或称山主,或增设副山长。南宋后期,多由州学教授兼任。理宗景定(1260—126
官名。北周置。司武上大夫属官,佐其总宿卫军事,分置左、右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,自受处分之日起,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持明堂的营建事务。清河王元怿以太傅兼任。见《北齐书·李元忠传》。
匈奴官名,汉时匈奴设此官,位在各王及左右大将之下,而在左右大当户、左右骨都侯之上。掌兵万骑,有自己的属地。详《汉书·匈奴传》、《史记·匈奴传》。
吏员名。宋于殿中省六局均置。员额二至六人,以手分或前行吏员为之,掌办局内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