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茶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茶的专卖事务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茶的专卖事务。
西夏官位。在诸王位之下,中书、枢密位之上。有德师、国师,皆与上等司等位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质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,凡卖儥者质剂焉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副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大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详“法部监医副”。
官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右尚方令置,为右尚署长官,二员。初为正八品下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升从七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右尚署”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宰相府之长官。掌佐国君理军国之大政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①泛指各级官府之主管官员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:“但主司冒利,规取赢息。”②唐朝以后对科举考试中主考官之称呼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: “诸生拜主司,答拜乃叙齿谢恩,遂升阶。”主考官、主试官。负责考试的官。唐
见“内三院大学士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军事指挥机构。隶左皮室军。平时守卫宫帐,战时出征。设详稳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