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河渠案
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置,东京秋官府司宪司长官,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职掌略同“司宪中大夫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官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五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杨尚希传》:“历东京
官名。十六国前赵置,拜卜泰为之,仪同三司,领太子太傅。后赵石虎建武(335—348)中复置,位在左、右光禄大夫之上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。掌殿庭祭祀张设、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奉房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春秋战国诸侯大国的代称。地方百里,出车一千乘,称千乘大国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 “千乘之国”。朱熹注: “乘,车数,千乘之国,诸侯之国。”
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产盐省份,商人有贩盐之特权者,运盐到埠头,由掣验局令其抽签,以定发售之先后,故有此名。
官名。即弩坊令。
春秋战国时丞相别称。《商君书·赏刑》:“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,有不从王令、犯国禁、乱上制者,罪死不赦。”卿和相的合称,泛指执政的大官。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(起)与其母诀,啮臂而盟曰:起不为卿相
官名。北魏置。授予沙门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: “帝后幸广宗,有沙门昙证,年且百岁,邀见于路,奉致果物,帝敬其年老志力不衰,亦加以老寿将军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