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等侍卫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。武职正二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定制: 每旗二十人,共六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。康熙三十七年(1698),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定一等宗室侍卫九人,每旗三人。
官名,也是侍卫官的等级名。保护皇帝的侍从官和掌管宫廷宿卫的武官称侍卫。清朝的侍卫分几级,一级侍卫称一等侍卫,正二品。起初由三旗子弟中武艺出众的担任。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始定,武进士一甲第一名授此职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。武职正二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定制: 每旗二十人,共六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。康熙三十七年(1698),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定一等宗室侍卫九人,每旗三人。
官名,也是侍卫官的等级名。保护皇帝的侍从官和掌管宫廷宿卫的武官称侍卫。清朝的侍卫分几级,一级侍卫称一等侍卫,正二品。起初由三旗子弟中武艺出众的担任。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始定,武进士一甲第一名授此职。
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十九人,分辖十大营,后藏设三品官四人,分辖三大营。缺出以小营官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属唐古特营官。掌管地方行政、
官名合称。汉朝洛阳置东西南北四部尉,由孝廉中选任,掌洛阳城郊的治安。见《汉官旧仪》。
春秋战国称辞官归乡养老的卿大夫。《仪礼·士寇礼》: “遂以挚见于乡大夫、乡先生。”郑玄注:“乡先生,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。”
官名。汉朝有协律都尉,北魏置协律郎,八品。北齐为太常寺属官,员二人,八品上,掌监调律吕音乐。隋朝置二人,隶太常寺。唐因之,正八品上,掌和律吕。宋朝太常寺置一人,从八品,掌乐律及宫架、特架之位、奏乐次序
官署名。西夏置。下等司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设司库、库使各一人,掌管祭器仪服及祭祀所用的金钱出纳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太常寺》。官名。清代太常寺有寺库,置满司库一人,满库使二人,掌储藏金银祭器、祭品、果品及工程
泛指掌管学校教育之官员。又有“教官”、“校官”、“广文”、“学博”等称呼。汉朝设于中央机构者有博士、博士祭酒等。武帝时令天下郡国皆立学官,或称校官,有文学掾史、经师等,掌理学政,教授诸生。平帝元始三年
官名。西晋、北魏与左民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。参见“左民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