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 (嶽) 市
即今湖南衡阳市北南岳区南岳镇。《清一统志 ·衡州府二》: 岳市 “在衡山县西北三十里岳庙前。四方人民,环庙而居,为岳市。旧有巡司,今裁”。
即今湖南衡阳市北南岳区南岳镇。《清一统志 ·衡州府二》: 岳市 “在衡山县西北三十里岳庙前。四方人民,环庙而居,为岳市。旧有巡司,今裁”。
①又称南市。隋东都三市之一。在今河南洛阳市隋唐故城西南部。《大业杂记》载:“大同市周四里,在河南县西十里。”徐松《唐两京城坊考》说:此市“周四里。市开四门,邸一百四十一区,资货六十六行”。唐迁于固本坊
明万历十一年(1583)改金州置,属陕西布政司。治所在今陕西安康市南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石泉县以东的汉水流域。清顺治四年(1647)移治今安康市,属陕西省。乾隆四十七年(1782)升为兴安府。明万历十一年
即今广东郁南县东、西江南岸大历口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罗定州西宁县:大力埠在“大力山之水入江处。《旧志》:在德庆州西七十里大江南岸。正德五年设,万历五年改今属”。
唐武德初置,为靖州治。治所在今云南昭通市北部靖安坝子。天宝后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初置,治今云南省大关县附近。为靖州治。天宝末年废。
亦名文村堡。宋置,在今湖南会同县西南。
北宋开宝四年 (971) 改雄州置,治所在保昌县 (今广东南雄县)。以河北路有雄州,故名南雄。辖境相当今广东南雄、始兴二县地。元至元十五年 (1278) 改为南雄路。清嘉庆十一年 (1806) 改南雄
在今台湾省屏东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台湾府》: 傀儡山 “在凤山县东南六十里。土番所居,呼为加唠。《通志》: 在县治东。冲霄耸起,常带云雾。舟行至澎湖,天气晴霁,即见此山。重冈复岫,皆人迹所不到,总呼为
在今山东济南市历城区南柳埠镇灵鹫山九塔寺内。寺已废。塔始建于唐,单层八角,顶有小塔九座,通高13.3米。明人许邦才《九塔寺记》称此塔“一茎上而顶九各出,构缔诡巧,他寺所未经有”。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柳
即褒谷南口。在今陕西汉中市西北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魏延传》: 蜀汉建兴十二年 (234),魏延先至,“据南谷口”。杨仪等奉武侯之丧还,延迎击仪。延军皆散,仪遣马岱追斩之。
元置,属播州安抚司。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西北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