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自北京西南卢沟桥向东至丰台。长10公里。为卢汉(后称京汉)铁路支线。清光绪二十三年(1897)动工修筑,次年建成。
清内蒙古昭乌达盟八部之一。明后期,达延汗第四子阿尔楚博罗特之孙乌巴什(自称伟征诺颜)始称所部为札鲁特。初服属内喀尔喀。后受察哈尔林丹汗所掠,依附科尔沁部。天聪二年(1628),乌巴什后裔内齐、色本先后
即今江苏阜宁县西南境凤谷乡。清光绪《江苏全省舆图》阜宁县:“凤谷村镇在城西南八十里。”
即今浙江长兴县西北合溪镇。元设税务及巡司于此。
西汉元封二年(前109)置,属益州郡。治所在今云南昆明市东十余里。《华阳国志·南中志》:“汉武帝将军郭昌讨夷,平之,因名郭昌以威夷,孝章(原文误, 应为宣)时改为谷昌也。”刘琳《华阳国志校注》:“谷昌
①在今安徽潜山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6潜山县 “牛眠山” 条下: “又昆仑山在县东北六十里。上有泉,近置昆仑寨于此。”②在今福建福安市西北四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6福安县: 昆仑山 “高耸万仞。
在今辽宁彰武县东北后新秋西北。清为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前旗驻地。
清康熙三年 (1664) 置,属乌兰察布盟。驻地在今内蒙古固阳县东北白灵淖乡。20世纪40年代迁驻喜拉(在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西北)。1952年并
清置,属榆次县。在今山西榆次市东八里源涡村。清时商业繁盛。古镇名。在今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。清为大聚落,是商旅止宿之地。
在南海中中国南沙群岛内,位于郑和群礁的南部边缘,北距太平岛 11.25海里。为椭圆形小岛,面积约0.08平方公里。岛上林木茂盛。中国渔民向称南乙或南密。1935年公布名称为南伊岛。1947年改名鸿庥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