伏荔市
即今广西阳朔县东十五里漓江北岸福利镇。明置巡司于此。清乾隆八年(1743)裁。
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东南。明于此设巡检司。
即今广西阳朔县东十五里漓江北岸福利镇。明置巡司于此。清乾隆八年(1743)裁。
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东南。明于此设巡检司。
东汉明帝永平十五年(72)改信都国置,治所在信都县(今河北冀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冀州、安平、饶阳、深州、武邑、衡水、枣强、新河、南宫等县市及武强、广宗县一部分地。延光元年(122)改为安平国。
即富波县。在今安徽阜南县东南王化镇附近。阚骃 《十三州志》 谓 “多波塘以灌稻,故曰富陂县”。
在今海南省琼山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5琼州府琼山县:大坡立营“在府西南。防守居林、居碌、沙湾三峒黎‘贼’。《志》云,琼山县村峒凡百二十有六处”。
即今湖南祁东县驻地洪桥镇。旧属祁阳县。清光绪 《湖南通志》 卷1祁阳县图: 县东北有洪桥市。1952年于此置祁东县。
明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平府置,建为北京。十九年 (1421) 定都于此,改称京师。治所在大兴、宛平二县 (即今北京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长城以南,遵化、丰南以西,拒马河、大清河、海河以北及文安、
在今河北邯郸县东南三十里。《韩诗外传》 卷7: “周舍死,简子如丧子,后与诸大夫饮于洪波之台,酒酣,简子涕泣。” 即此。
明洪武中改兴州置,属北平行都司。治所在今河北承德市西南滦河镇西南。永乐元年(1403)移治三河县(今河北三河市)。后废。明洪武四年(1371年)置,治今河北省承德市西滦河镇西南喀喇河屯。属北平行都司。
即浙江武义县西南柳城镇。明初属丽水县,置鲍村巡司于此。景泰三年 (1452) 为宣平县治。即今浙江省武义县西南柳城镇。明初置鲍村巡检司于此。景泰三年(1452年)于此析丽水县置宣平县。
民国初改宁夏道置,属甘肃省。治所在宁夏县 (今宁夏银川市)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。民国 《朔方道志》 卷2: 朔方道 “民国建元改府为道,以宁夏字与首县同,且古为朔方,改为朔方道”。192
又名五井子、双龙城。即今黑龙江省望奎县。旧属海伦县。1913年于此置望奎设治局。1917年改望奎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