仓基湖
在今江苏宿迁市东南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2宿迁县:仓基湖在“县东南三十里。《寰宇记》:湖周四十五里。旧为石崇积贮之所。有闸曰石崇闸,其水导流为崇河,入桃源县界”。
在今江苏宿迁市东南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2宿迁县:仓基湖在“县东南三十里。《寰宇记》:湖周四十五里。旧为石崇积贮之所。有闸曰石崇闸,其水导流为崇河,入桃源县界”。
清光绪八年 (1882) 置,属甘肃省。治所在拜城 (今新疆拜城县)。十年 (1884) 属新疆温宿府。民国初属阿克苏道。1930年属阿克苏行政区。后直属新疆省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西部、天山山脉中段
一名柳边堰。在今陕西勉县东南。《宋史·河渠志五》:“兴元府山河堰灌溉甚广,世传为汉萧何所作。嘉祐中,提举常平史炤奏上堰法,获降敕书,刻石堰上。中兴以来,户口凋疏,堰事荒废,累曾修葺,旋即决坏。乾道七年
在今浙江诸暨市西五泄镇。宋《嘉泰会稽志》卷9诸暨县:五泄山“在县西五十里。 自山五级泄水以至溪,山川最为秀绝”。有小雁荡之称。
①南齐置,属雍州宁蛮府。治所在隔城(今河南桐柏县西北)。后废。②北周置,治所在叶县 (今河南叶县南二十八里旧县)。隋开皇初废。
金贞元二年 (1154) 废奕川县为栾川镇,属卢氏县。即今河南栾川县城关镇。明置巡司。民国初设县佐驻此。1949年又置栾川县于此。
俗称和卓坟。在今新疆喀什市东北十里。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三年(1694),是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阿巴和加的陵墓。后迭经改建、扩建,规模宏大。祠内埋葬着阿巴和加一家五代共七十二人,坟墓层叠环列。墓祠全部用
在今北京市东城区普庆前巷35号。原为元太乙神坛。明为南城崇禧宫旧址。景泰元年(1450) 英宗朱祁镇被也光派人送回京城,尊为太上皇,即居于此。清初改建为睿亲王多尔衮的府邸。康熙三十三年 (1694)
又称阳河。即今河南淇县南折胫河。源出今河南淇县西北二里太和泉,东南流入淇水。《尚书·泰誓下》: 商王受 (纣) “斫朝涉之胫”。《传》: “冬月见朝涉水者,谓其胫耐寒,斩而视之。”《水经·淇水注》:
即东阳江。兰江支流。在今浙江金华市南。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:吴宁溪水“出吴宁县,下径乌伤县入谷”。
金明昌四年 (1193) 置,属真定府。治所即今河北阜平县。元属真定路。明属真定府。清顺治十六年 (1659) 废。康熙二十二年 (1683) 复置,移治王快镇,在今阜平县东南五十里。后又移治今阜平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