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晋书.胡威传》:“质(胡威父胡质)之为荆州也,威自京都定省……既至,见父停厩中十余日。告归,父赐绢一匹为装。威曰:‘大大清高,不审于何得此绢?’质曰:‘是吾俸禄之余,以为汝粮耳。’”晋人胡威品行颇佳
同“陆绩橘”。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三:“陆橘孟笋,事异情同。”
《史记.孔子世家》:“孔子在位,听讼文辞,有可与共者,弗独有也。至于为《春秋》,笔则笔,削则削,子夏之徒,不能赞一辞。”孔子在鲁国任司寇并摄相事,一切公文案卷均由自己草拟处理,如遇到问题,总能和人共同
毅然:刚强的样子。 难道不是果敢的大丈夫吗? 用反诘的语气称颂人有大丈夫气度。语出宋.苏轼《范增论》:“为增计者,力能诛(项)羽则诛之,不能则去之,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?”明.金寔《送职方郎中王君赴
《孟子.尽心上》:“孟子曰:‘君子有三乐,而王天下不与存焉。父母俱存,兄弟无故,一乐也;仰不愧于天,俯不作于人,二乐也;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,三乐也。君子有三乐,而王天下不与存焉。”“三乐”是指三种值得
东汉.王充《论衡》卷四《书虚》:“传书或言颜渊与孔子俱上鲁太山,孔子东南望吴昌门外有系白马,引颜渊指以示之曰:‘若见吴昌门乎?’颜渊曰:‘见之。’孔子曰:‘门外何有?’曰:‘有如系练之状。’”孔子与颜
身躯、四肢、毛发、皮肤这些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东西,不敢随便毁伤。 古人认为这是子女所应遵循的孝道。语出《孝经.开宗明义章》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邢昺疏:“身谓躬也,体谓肢也
同“禹鼎”。清 杨潮观《快活山樵歌九转》:“也不见揶揄山鬼路逢迎,也不见禹王的神鼎。”
如果重视这件事,就应在年初发布命令。(按:晋献公命令太子申生讨伐东山皋落氏,在年终时发布命令,大臣以为不祥,故云。)语出《左传.闵公二年》:“狐突叹曰:‘时,事之征也。故敬其事则命以始;今命以时卒,閟
《新唐书.百官志二》:“其后复置起居舍人,分侍左右,秉笔随宰相入殿。若仗在紫宸内阁,则夹香案分立殿下,直第二螭首,和墨濡笔,皆即坳处,时号螭头。”因以“螭头载笔”表示史官侍值。明张居正《议处史职疏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