源见“三七厄”。指祸国之妖孽。太平天国洪仁玕《诛妖檄文》:“三七之妖运告终,九五之真人已出。”
源见“七步成诗”、“抱蔓摘瓜”。喻亲属相残。康有为《大同书》甲部六章:“或兄弟争国,煎豆摘瓜。”并列 比喻同胞骨肉相残。康有为《大同书》甲部6章:“或兄弟争国,~,而建文之仁,金川门改为僧。”△贬义。
《汉书.王章传》:“王章字仲卿……初,章为诸生学长安,独与妻居。章疾病,无被,卧牛衣中,与妻决(自以为将死,故辞决),涕泣。其妻呵怒之曰:‘仲卿!京师尊贵在朝廷人谁逾仲卿者(此指才学品格)?今疾病困厄
同“刮骨疗毒”。北周庾信《周柱国大将军纥干弘神道碑》:“身经一百六战……刮骨傅药,事同关羽。”
原作“差若毫厘,缪以千里”,形容开始时出一点差错,结果会发生很大问题。古书上讲,礼的教化作用具体而微,在邪恶尚未现出端倪时就能加以制止,并能使人于不自觉中一天比一天地接近善的境界,因此,历代贤明之君都
源见“掷地金声”。形容语言文字铿锵有力。清李渔《闲情偶记.词曲下》:“能以作四六平仄之法,用于宾白之中,则字字铿锵,人人乐听,有金声掷地之评矣。”叶景葵《〈蔽庐丛志〉序》:“金声掷地,诵左赋而俗耳顿聪
源见“看朱成碧”。谓世事变幻,不可捉摸。曾念圣《同放舅过法源寺看栝其一枯矣遂作歌》:“只今故物百何有,到眼差同朱幻碧。”
源见“市中碎琴”。谓设法见知于世。清徐釚《贺新凉.旅况自遣》词:“五陵年少都通显。叹狂生,胡琴击碎,唾壶敲扁。”
同“蒲鞭”。唐康庭芝《对县令有惠化判》:“有耻且格,宁收槚楚之威;以德代刑,但示蒲鞭之罚。”见“蒲鞭示辱”。康廷芝《对县令有惠化判》:“以德代刑,但示~。”【词语蒲鞭之罚】 成语:蒲鞭之罚汉语大词典
源见“贯鱼之次”。借指妃嫔妾媵之属。宋吴淑《江淮异人录.耿先生》:“上好文雅,悦奇异之事,召之入宫,盖观其术,不以贯鱼之列待,特处之别院。”